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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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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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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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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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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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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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建设(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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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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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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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参加市委会及以上民革组织或指派相关会议、活动的,每人次加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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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维护和执行《民革章程》各项规定,教育和监督党员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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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党员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倾向,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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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或参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及所属中共省委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包括重要讲话、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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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组织或参与学习民革中央及所属民革省级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包括重要讲话、文件等。积极参加市委会各类会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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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织或参与民革党史、党章教育培训活动或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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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组织或参与民革学习实践系列活动,特别是“观故居,走多党合作之路”“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活动等。2019年开展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主题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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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教育和鼓励党员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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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党内:党员获民革中央表彰加3分、省委会表彰加2分、市委会表彰加1分;党外,获国家级表彰加2分、省部级表彰加1分、市厅级表彰加0.5分,按最高奖励加分。同一事项奖励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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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积极撰写宣传类稿件,能被各级人大、政协、统战部、民革组织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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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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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积极撰写宣传类稿件,能被各级媒体、新媒体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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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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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建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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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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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每年宣传类稿件被采用4篇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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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1次宣传扣3分
每次活动有市委会微信公众号(美篇、初页、H5等;拼图等简单宣传不加分)宣传加0.5分。
宣传信息获省民革、市人大、市政协或市级媒体录用的每篇加1分,获民革中央、省人大、省政协、省统部及省级媒体录用的每篇加2分;获全国人大、政协、中央统战部和国家级媒体录用的每篇加3分。理论文章获市委会录用加3分,获奖再加2分。主题征文未完成任务的,少1篇扣1分,超过的每篇加1分,获奖再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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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每年宣传类稿件被省级以上人大、政协、统战部、民革组织或媒体采用1篇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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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撰写理论文章并被各级人大、政协、统战部、民革组织或媒体采用1篇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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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党员参加各级民革组织的会议,在会上作主题发言或书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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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参加各级人大、政协、统战系统举办的征文、评选类活动并获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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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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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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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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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积极加强“四个建设”,提高“五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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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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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如期进行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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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支部委员会团结有力,分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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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支部委员会至少每2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有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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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每少1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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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支部委员会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有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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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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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支部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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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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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动态管理支部党员信息,将党籍变动情况及时向上一级组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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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定期收缴党费,有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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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定期公布党费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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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定期组织支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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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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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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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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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每年至少发展1名新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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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高学历(硕士以上)、高职称(副高以上)、大中型企业高层负责人、有民革特色人士、机关单位中层以上为党员发展对象的1名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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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发展有民革特色人士或中上层人士为新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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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发现、培养并向上级组织推荐优秀人才,推荐后备干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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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关心党员的工作及生活,开展关爱党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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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每年组织至少4次支部活动。支部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党员出勤率在60%以上,有活动记录和党员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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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创意活动2次。每少1次活动扣3分,每增加1次活动加1分。党员活动率少于60%的1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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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支部活动与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每年至少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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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支部活动与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的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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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注重与社区共建,开展支部进社区活动,每年至少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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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与社区(单位)共建,组织1次以上活动的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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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注重与其他支部联合开展活动,每年至少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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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民革联谊加1分,市外民革联谊或与其他民主党派联谊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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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与当地中共基层组织建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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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共组织联谊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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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有固定活动场所,努力建设民革党员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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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有民革党员之家,建设当年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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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支持、协助上级组织开展大型活动,并承担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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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协助上级组织开展大型活动,并承担主要工作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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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积极参加上级组织举办的各种会议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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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按要求完成上级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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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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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能力
建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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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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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
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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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每年组织或参与1个集体调研,有调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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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提交市委会提案、建议素材1篇、社情民意信息3篇。未完成提案建议素材的扣10分;社情民意信息少1篇扣5分。
提案、建议素材(含理论文章)超额完成的每篇加2分,获市委会采用的再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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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每年至少提出3条社情民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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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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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每年至少开展1项社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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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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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承担或参与完成上级组织开展的社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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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
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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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维护祖国和平统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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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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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及时反映祖统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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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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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
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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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调研成果转化为同级人大、政协大会发言或议案、提案、建议,每年有至少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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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案(优秀提案)、建议案加4分,即席大会发言加5分,书面大会发言加5分,口头大会发言加8分,优秀大会发言加10分(按最高分加);口头发言人加2分。
社情民意信息按《民革丽水市委员会履职成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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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社情民意信息被各级人大、政协、统战部、民革组织采用,或得到相关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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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提案被各级政协列为重点督办提案或优秀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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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集体调研成果、社情民意信息、议案、提案、建议等被各类媒体报道或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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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参政议政工作学习、培训、会议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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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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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能力
建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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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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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已形成社会服务品牌并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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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社会服务品牌并能持续开展活动的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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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已形成活动机制和活动保障,能够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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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已形成广泛参与机制,能够影响带动社会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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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长期坚持专注某一领域、某一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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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宣传范围广泛,社会影响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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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受到有关部门或民革上级组织鼓励、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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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社会服务工作学习、培训、会议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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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
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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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积极开展涉台参政议政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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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涉台专题调研或开展涉台交流联谊的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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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主动为两岸经贸、文化等交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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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参与涉台接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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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积极组织或参与和台湾各界人士的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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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祖统工作学习、培训、会议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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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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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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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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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全面、完整填写《支部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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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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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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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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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支部年度工作总结及时、全面,并书面报送上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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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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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有支部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制度;支部委员会分工制度;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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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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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支部学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学习制度;培训制度;例会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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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有支部财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党员党费缴纳制度;支部经费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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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有支部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档案专人管理;固定地点存放;印章专人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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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建立制度推进落实机制,制度落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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